2. 面试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课70分、演讲20分、问题回答10分)。
3. 面试时间安排:教案设计、演讲准备、问题回答准备共90分钟,上课15分钟,演讲3分钟,问题回答5分钟。
(七)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组成,其中美术、体育、音乐学科由笔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的60%和专业加试成绩的20%合成;其他学科由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在该学科其余招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情况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北区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与需求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事业单位新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