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其他注意事项:
区人社局、社会事业局和监察局相关领导组成招考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领取准考证
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考生携带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如他人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加试。
(三)笔试
1.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内容:通识性知识、新课程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作文。
3.试卷结构:总分100分(其中通识性知识10分左右,新课程理论15分左右,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考查35分左右,作文40分)。
4.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作文。
(四)专业加试
1. 美术:总分100分(其中素描50分,命题创作40分,美术作品鉴赏10分)。前两项共测试180分钟,美术作品鉴赏准备和讲解各5分钟。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前两项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
2.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基本素质30分,体育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70分)。基本素质测试5分钟,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测试10分钟。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3. 音乐:总分100分(其中钢琴弹奏30分,演唱30分,音乐特长展示40分)。特长展示为除钢琴外的其他器乐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测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五)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有专业要求的美术、体育、音乐岗位的加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将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不高于岗位职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职数超过15名的,按岗位职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职数不超过15名的,按岗位职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
1.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前15分钟教学。
(2)演讲。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演讲。
(3)问题回答。回答有关教育教学的通识性问题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