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百分制。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政府网、人社网、人事人才网和各招聘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拟录用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或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报考者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5—82353781 (县纪委)
0515—82309009 (县人社局)
附件:
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