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见招聘岗位简介表),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县人才储备中心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 日至5月31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招聘公告5月15日在射阳县政府网站、射阳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网和各招聘部门网站,射阳报及射阳电视台发布。
2、报名地点: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24号人社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往届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射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与招聘单位主管局共同负责,并公示3天。
根据近年来我县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实际,原则上,报名人数需超过招聘专业职位数,达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的,相应递减招聘职位数,但同一岗位报名者中有本二以上学历的,经县人社局、主管局商定,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