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育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公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放宽到普通专科,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三年内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县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年龄、年限计算,身份证使用,学历、工作经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