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试的内容为报考岗位公共专业知识(80%)+教育学、心理学(20%)。
(四)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2.泗洪县教育局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学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县教育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面试前三天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资格复审地点在泗洪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3.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见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县教育网面试公告。
4. 面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文化课教师面试内容为说课;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面试由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构成,各占50%(专业技能测试在说课结束后当天进行)。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泗洪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