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足3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于5月23日下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学法等;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包括说课和技能展示。说课时间为10分钟,技能展示时间为5分钟。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在职人员体检前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