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我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址在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02号,主要职能是承担本辖区食品药品检验、科研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实人才队伍,改善人员结构,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7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药品检验技术人员6名(男、女各3名);
2.药品不良反应监评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21室(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02号,咨询电话:83661213、 80888057,联系人:王蓓蓓)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托人除提供委托人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2倍)的岗位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药品检验岗位男、女分别计算,下同),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21室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