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5月6日—5月17日在《连云港纪检监察网》、《连云港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3日到5月17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表请到《连云港纪检监察网》、《连云港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电子版报名表同步通过电子邮件报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见附件)。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市行政中心大楼923室)。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履历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党员证明、近三年考核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取消招聘岗位,并在《连云港纪检监察网》、《连云港党建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负责通知应聘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4、笔试。结合职位要求,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政治理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日后,可登陆《连云港纪检监察网》、《连云港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5、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满分100分。
市纪委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试组织单位将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排名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纪检监察网》、《连云港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6、体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5:5的权重计入总分,根据拟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照考生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面试总分的60%。
如遇体检有不合格者,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考察。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市纪委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8、组织研究。市纪委领导根据考生履历等自然状况,综合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9、公示。拟聘用人选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纪检监察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10、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过程中有不宜聘用的,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可以递补聘用对象。
对聘用人选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登陆连云港纪检监察网(https://jcj.lyg.gov.cn/Index.html)、连云港党建网(https://www.lygdj.gov.cn/)、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lyghrss.gov.cn/default.aspx)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