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综合技能测评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用人单位发出的《面试通知》。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报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核准。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本次招聘工作于2013年8月15日前结束。
七、有关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就业和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就业的毕业生。
2、工作经历年限为实足年限,以2013年5月1日为期向前推算。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纪委:0510-81820726
九、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3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