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3年5月22日—2013年5月24日。
(五)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二
(六)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418927。
(七)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22453、81820841。
三、笔试
笔试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时间:A、B类岗位 上午 9:00—11:30
C类岗位 上午 9:00—10:30
2、笔试内容:A、B类岗位《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C类岗位《综合知识》
考试范围见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江苏省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根据身份证号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报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上查询。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发出通知。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