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镇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195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请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js.huatu.com/
三、考试与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考核)工作方案经市卫生局审查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同意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试(考核)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采取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理论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采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总成绩按照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考试、考核总成绩于考试(考核)结束一周内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镇江市卫生局、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 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聘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镇江市卫生局、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1186(市卫生局监察室),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11-88912868(市卫生局人事处)。
附:2013年镇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镇江市卫生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