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能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3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2.已取得教师资格且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2012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 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及学校紧缺的相关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但须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考岗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符合应聘条件第1项、第2项的人员,其教师资格专业也应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2012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材料,符合应聘条件第2项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2013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符合应聘条件第1项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如所学专业涉及发展方向的,其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不能证明所学专业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发展方向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与地点:
所有报名者须于2013年1月18日-1月24日登陆到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地址: https://61.155.76.57:8080/teacher)自行报名,并于2013年1月24日-1月25日到市图书馆(苍梧路56号)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2。
4.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100元/人。进入复试人员,另缴复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及复试费。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考生报名经学校审核并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参加初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对紧缺专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