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我市师资需求实际,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人数等详见《2013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至1995年1月期间出生)。
(三)报考对象为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以及2013年毕业生,报考时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大专毕业生限南通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应聘者于1月24日-26日到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报名大厅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下载),缴纳报名费100元,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2012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在核查原件、复印件后,收取复印件。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按2:1开考(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ghrss.gov.cn)、如皋教育网(www.jsrgjy.net)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1月27日08︰00~10︰00,改报名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