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⑷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在新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s://www.xpedu.com)上公布。
3.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新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新浦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新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s://www.xpedu.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提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同岗位被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被录用的2013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2013届硕士、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位证原件。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新浦区教育局、新浦区人社局。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区 纪 委0518—85475332
区人社局0518—85605580
区教育局0518—85413545
附件:连云港市新浦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新浦区教育局
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