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市、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应聘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志愿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行业准入资格条件,应聘需有执业资格要求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5、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9日至1995年6月12日出生),身体健康。
6、大专学历限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
二、有关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及2012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应聘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以后毕业的医学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三、报名和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2013年6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见附件2)。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及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学历(学位)证书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1)有工作经历者,应提供单位从业经历、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尚未使用的毕业生报到证等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人员通过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与以上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2),并注明公开招聘报名,同时,在6月14日前到相应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后完成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13年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3),并附照片,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费为100元,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交纳。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对社区影像医师和社区防保科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区、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由组织招聘的单位负责告知,并允许其在2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报名费。
(6)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报考2013年度崇安区卫生局下属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