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预约报名时,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和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传真或邮件发送给报名机构审核,并电话告知报名机构联系人。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报名机构复核。
⑷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
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开设开考比例(见岗位表),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上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部分职位加试专业水平,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专业水平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见岗位表)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考核内容详见岗位表,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
专业水平加试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形式、内容详见岗位表。
3、实施办法
(1)笔试结束后,对部分岗位组织专业水平加试。
(2)没有专业水平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水平加试的岗位,按照岗位表中明确的比例,计算笔试和专业水平加试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按不超过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如有考生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