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法官5名,其中执行岗位3名(男性);选调文秘工作人员1名。选调岗位均为科员级职位。
二、选调条件
报考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符合《公务员法》的选任条件。
2、法官岗位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职称,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文秘岗位需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擅长写作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署名文章3篇以上。
3、参加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等特别优秀的,或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的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商调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