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由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办法由各用人单位通知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根据用人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原件退还给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5、总成绩计算方法:本科、硕士研究生岗位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最后总成绩;博士研究生岗位以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1、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政审。根据体检和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海洋与渔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综合成绩与排名,以及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3、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是本科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其他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者,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实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