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定为5月17日。考试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谈)两部分。
1、笔试(5月17日上午8:30—10:30):总分为100分,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
2、面试(5月17日下午2:30开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共同组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如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会商同意后方可开考,且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聘用。
(三)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得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市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自愿放弃的,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规划展览馆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盐城市规划展览馆公开招聘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
监督电话: 0515—8819870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335422(市规划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规划局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