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笔试
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岗位工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列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
报考者须带齐报名时提供的各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出现缺额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递补。
6、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原则上同一天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10.132.152.6/公布。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须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差额考察
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作出综合评价。
9、党组讨论
本院党组对进入考察的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决定拟选调人员。
10、任前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确定是否递补。
11、办理选调手续
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为科级干部的,选调录用后,在职数范围内可明确相应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宗泽路222号,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邮编:212008
联系人:周雯
电话:0511-88989630;15358585658
传真:0511-88989790
邮箱地址:zjjkjcyzzc@163.com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公开选调工作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1-85388572(中共镇江市京口区委组织部干部科),0511-88989627(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情况简介
中共镇江市京口区委组织部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