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在区纪委、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复试按照招聘岗位分组抽签进行,内容包括:编写教案(准备40分钟)、演课(学前教育岗位10分钟,其他岗位15分钟)、答辩(5分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取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复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总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报考学前教育、体育、信息技术相关岗位的考生须增加基本技能测试。体育岗位增加大球类、田径类、体操类、武术类基本技能测试。学前教育岗位增加绘画、弹唱、讲故事、舞蹈表演、手工制作基本技能测试(其中,绘画、弹唱为必测项目,讲故事、舞蹈表演、手工制作为自选项目,可从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信息技术岗位增加上机操作测试。
复试计分办法:
需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复试成绩=演课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其他不需要加试的专业,演课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
复试人选公布时间:5月6日
公布地点:区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yqhrss.gov.cn)和连云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s://lyedu.lyge.cn)。
复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12日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3.录用
每个岗位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则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报考岗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提出。
投诉电话:0518-81888063(区纪委执法室)、81888185(区人社局办公室)、82237356(区教育局监察室)。
七、聘用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附1、连云港市2013年连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