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是我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现由于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对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及骨干教师。
2.应聘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情况详见《连云港市2013年连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大港中专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中专岗位教师,须提供相关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应的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在职教师还需提供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任职年限证明等材料。所有报名者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4月30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
3.联系人:夏向阳 联系电话:82323873
4.报名费:收取初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连云区人社局会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确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步骤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和安排详见《连云区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表》(连云区教育信息网:https://lyedu.lyge.cn)。
1.初试:初试采用分专业统一笔试的方式。闭卷答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均为百分制,统一阅卷。内容包括:教育学(15分)、心理学(15分)、新课程标准(10分)、专业基础知识(60分,其中基础知识40分,微型教学设计20分)。报考中专岗位教师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15分)、心理学(15分)、专业基础知识(70分)。初试在区纪委、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对所有入围复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初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试人员。如果人数不足1:3的比例,该岗位所有参加初试人员全部进入复试。
2013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凭报名回执单和身份证到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5月1日上午9:00-11:00(8:30进入考场)
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成绩公布时间:5月5日。
公布地点:区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yqhrss.gov.cn)和连云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s://lyedu.lyg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