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根据笔试类别,各类专业笔试主要内容为:A类为临床医学综合;B类为中医学;C类为基础护理;D类、E类分别为招聘专业相关知识;F类为公共卫生;G类为中西医结合。
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各招聘专业类别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具体办法为:以各类招聘专业考生最高分的60%确定为该类专业合格分数线(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面试与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之比不足3∶1的专业,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面试人选应将报名初审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交市卫生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类专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卫生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名单等相关事项在指定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形不成竞争的专业类别以60分确定为面试合格线,其他专业类别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100元。
4.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为考生总成绩。
(五)选岗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市人社、卫生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除选岗人选外,其他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为候补选岗人选。
考生选岗采用选岗大会的形式进行。届时,选岗人选和候补选岗人选应按照选岗公告要求准时到达选岗现场,否则视为放弃选岗或候补选岗资格。 选岗按照分专业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首先由选岗人选进行选岗,其次,对首轮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候补选岗人选进行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候补选岗人选按本简章的相关规则确定候补选岗次序)。
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选岗人选)或候补选岗通知书(候补选岗人选)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每人只能在符合条件的空缺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岗位当场选定后,不得变更。
考生选岗结果于选岗大会结束当天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选定岗位的考生即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须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考核。
(八)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选岗大会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8760500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664430
监督电话:87651110(市纪委执法室),87605002(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jstxlss.gov.cn/index_old.asp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泰兴市201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泰兴市201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卫生局
二Ο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