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
体检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518-85219780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