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南长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锡委办发(2012)54号]精神,经无锡市南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南长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3月22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2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2013年毕业或2011、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2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一(2013年无锡市南长区招聘教师职位简介表)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无锡市南长区教育局201室(无锡市扬名路12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南长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网上(https://www.ncjy.net/)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南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必须以其最高学历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交纳100元笔试费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当场领取准考证。
(6)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
(7)补报名时间:2013年3月24日 (上午:9:00—11:00),报名地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