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聘用审批阶段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或聘用资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该岗位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据本《简章》有关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本次聘用的人员一律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单位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而本人不符合过渡登记条件,聘用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分流安排的,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学历的问题。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二)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664430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87664834、87729583
监督举报电话:87614410、87729512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泰兴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1日
更多泰州人事(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江苏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