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招聘岗位要求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报名时间:2013年 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泰兴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原市农机公司大楼,大庆西路37号)。
报名费:100元。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报名时,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泰兴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招聘单位根据《简章》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所填报的岗位全部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办理的有关手续代表考生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市总工会认定的城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和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可凭市总工会和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减免报名费。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按学科门类设置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
泰兴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人社部门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专业添加目录”,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
添加专业目录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16:00。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