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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通用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指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干部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以下的法律、英语、计算机、经济,以及不限专业等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除外)。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岗位、审计岗位、统计岗位和其他经济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见《江苏省2013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应聘科级(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编辑:徐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