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时,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3年11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款等手续。
报考人员于
2013年11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按照各岗位考试类别,A类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B类为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在报名时向考生提供。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 11月10日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报考资格复核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市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材料)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提问当场通知考生。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