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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2/19 14:27:1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https://js.huatu.com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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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扬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请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js.huatu.com/

  2013年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61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95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169名、乡镇(街道)机关97名。另外,有关工作委托管理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机构52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5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同时,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条件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要求执行,即: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等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八)具备《扬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生源和户籍:
  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
  4、在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5、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满2年的;
  6、符合本简章“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所列(十)、(十一)、(十二)之一有关定向招考规定并报考相应职位者。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报考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应系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生源);
  (十)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招考对象为:我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十一)定向招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经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十二)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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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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