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6-06-09 16:18:3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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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2026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岗位职责。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6年11月23日前,5年服务年限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中共扬州市委党校通知为准。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应聘人员下载《2026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dxbgs@163.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
3.报名材料:
(1)《2026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在读证明)、各层次职称证书及聘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成果清单》(附件3)、博士论文提纲和摘要(PDF格式)、本人科研成果、荣誉称号、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校(院)成立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和报名邮箱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中共扬州市委党校进行陈述、申辩。
(二)考试
考试以科研能力评价和试讲的形式进行,由中共扬州市委党校组织实施。
1.科研能力评价
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课题、获奖成果等)进行客观量化计分,重点考核科研基础、研究能力及科研发展潜力。
科研能力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对科研能力评价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试讲(含答辩)
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和教学能力等。根据招聘专业方向确定试讲题目,并提前一周通知考生。试讲时间为45分钟。试讲后,评委根据考生博士论文、代表作、试讲内容等提问,考生答辩。试讲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价×40%+试讲×60%。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前,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校(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待遇
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待遇:
1.新引进博士,可申报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优秀博士,2年资助6万元;
2.40岁以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扬州市“英才培育计划”,4年培养期内每年资助1万元;
3.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达到市级领军水平,可申报扬州市级名师工作室,3年培养期内每年4万元工作经费。
四、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0514-12388,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2800552,市委组织部0514-87826395。
五、本公告中“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中共扬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864913。
附件:
1、2026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2、2026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x
4、2026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docx
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
2026年6月9日
以上即为《2026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xx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