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获奖荣誉证书、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的相关证明:学生党员的须出具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非学生党员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说明何时间段担任何职务):担任过校级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团干部等职务的,须由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担任过院系及以下的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团干部、班干部(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及以上)等职务的,须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或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公室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在选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3)进入面试缺额部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三、面试
1.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8:00
2.地点:太仓市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县府东街99号)
3.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通知》上的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联系人:史燕萍,联系电话:0512-53534846,13962415680
附表:苏州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名单
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