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滨海县招聘中小学教师343名公告(2)
2018-02-27 17:13:15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盐城滨海县
4.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6.选岗签约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组织所有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办理签约手续,由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上述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均在滨海县政府网适时公布,请注意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请登录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查分系统查询。
7.聘用
所有签约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8年7月30日前寄送到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邮编:224500)。7月30日至8月4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人员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办理好辞职(辞聘)和档案关系接转等手续,并将相关材料转交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滨海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滨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1岗位表、附件2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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