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缴费。本次招考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报名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报考人员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98元。完成缴费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缴费人数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须达3:1。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时间为2013年3月4日09:00-16:00);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人(含2人)以上,缴费人数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缴费人数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网上缴费确认,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3年3月25日-26日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9日-23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
A 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 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A、B)
10:10-11: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四)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公共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招考人数与过线人数比例不足1:5的职位不予调剂。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面试。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拟录用人数与体检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职位不予调剂。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还须提供须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