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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1/11 19:32:5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https://js.huatu.com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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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请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js.huatu.com/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至1995年1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月以后出生)。
  (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人员及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含)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南通地区户籍或生源。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
  (五)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应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3.报名时间:2013年1月24日09:00~1月26日16:00
  4.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月24 日09:00~1月27日16: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1月24 日09:00~1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费用进行缴费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宽:13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负责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党建网(dj.nantong.gov.cn)和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09︰00~14︰0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3年2月27日09:00至2月28日16: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岗位增加专业理论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增加专业理论考试的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占20%,专业理论成绩占80%的比例合成计算。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社部门资格复审。
  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2年7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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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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