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在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免笔试的岗位,考生的专业素质测试得分的70%作为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淮阴中学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因参加面试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空缺的,从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面试形式和内容为考生回答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问题。
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考生面试得分的30%作为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的合成成绩与折算后的面试成绩之和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由淮阴中学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因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育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进编等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0517-83518803;
淮安市教育局:0517-83662485;
淮安市人社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江苏省淮阴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7-89088988。
附:江苏省淮阴中学招聘骨干教师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江苏省淮阴中学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