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录用后即与本院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检察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请登录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www.yancheng.jcy.gov.cn)或盐城人事考试网站(https://www.ycks.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后发至以下邮箱:ycjcygbc@126.com。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审批录用表复印件;
(4)个人详细履历;
(6)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复印件;
(6)法律职称任命证书复印件;
(7)已发表(获奖)论文目录及论文复印件;
(8)获得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9)其他可反映本人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10)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上列材料可以邮寄或传真至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传真号码0515-88331346)。也可扫描、拍摄后,发至上列邮箱。
(2)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直接到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报名(节假日报名的需预约),提交报名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3号,邮政编码224005。
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已经任命职务的,撤销任命。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据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布或电话通知(网络、传真、邮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影印件的,在笔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职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