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应聘人员于2013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市教育局人事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17日在市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zje.net.cn)和市人社局网站(网址https://hrss.zhenjiang.gov.cn)公布。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由备课、说课、回答问题三部分组成,时间为60分钟/人。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
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其中代码为020-023岗位的入围人选,由市教育局结合本人报名意愿,负责统一安排至招聘学校。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3日内将考试总成绩在市教育信息网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市教育局人事处统一组织入围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和考核,体检、考核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核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后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内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由聘用单位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教育局(人事处)业务咨询电话:0511-88916342,监督电话:0511-88916332,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511-85340800。
附件:
1、2013年上半年镇江市教育系统5所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