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6:4确定。
综合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七、体检、考核与公示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在面试合格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1:1确定。由市人社、市卫生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由卫生局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作为拟录取人员,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阴卫生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聘任和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卫生局统一组织招录单位与拟录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招录单位需按岗位明细表所对应的各项要求进行招录。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录用手续前被录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考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录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间,占编不进编,被录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合同制职工的工资待遇。三年合同期满,受聘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并经考核合格,即可办理正式进事业编制手续。考核办法参照《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到期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九、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阴卫生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招聘公告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10-86860423(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0-86860222(监察局)
0510-86861217(卫生局监察室)
附件:
201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明细表(A类、B类、C类).xls
201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对照表.xls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局
江阴市监察局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