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相关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3年5月13日13:30~2013年5月15日16:00
(五)报名咨询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10-86861209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6860423
三、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若岗位无人报名的,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并公告。
笔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的主要内容是招聘专业的相关知识(如该岗位同时设有两个及以上专业的,考试内容将以第一专业为主)。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复审
市人社局、卫生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关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岗位中要求提供的执业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等)。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退还报名费。
所有证件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同时签订承诺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岗位将进行一次递补。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