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说课的形式,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和职业教育岗位的还须参加技能测试(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2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2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面试内容:应聘中学教师的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应聘小学教师的为小学高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应聘幼教、特教、职教岗位的为相应学科内容。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中专校:2013年5月18日下午1:30。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2013年5月26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次日,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灌云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签订协议
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体检名单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由县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经过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18-88161167、88161032。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各用人单位进人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依次选岗)。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九、附则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电话:0518-88161172。
附件1、2013年灌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灌云县教育局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