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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2013年23名新教师补充招聘简章(2)

2013/4/11 13:40:0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https://js.huatu.com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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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江苏公务员面试QQ群60487802(加群备注“职位+笔试成绩+是否进面”,送面试大礼包,请勿重复加群)

  (二)面试程序及要求
  1.确定面试人选。审核报名信息,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划基准线。
  2.面试形式与内容:采用说课和上课的方式进行。
  3.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4、报名人数不足的学科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5、面试时间与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告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没有形成竞争,划合格线,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建邺教育信息网和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试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坚持监督管理要求。考核工作在市区教育局纪工委监督下进行,并商请区人社局和区纪委参与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涉题人员要签订相关保密承诺书。
  3、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凡参与招聘考评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并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人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25-87778242(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7778221(建邺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25-87778132(建邺区纪委)
  025-87778243(建邺区教育局监察室)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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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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