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面向985、211院校选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10名,作为优秀后备人才培养使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5个,计划招聘40人。详见《2013年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3年4月22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市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淮安市延安西路200号)二楼清浦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各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区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办事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4月27日8:30-11:30。
参加笔试人员2013年4月28日凭本人身份证或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考试内容:
教师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区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办事员岗位免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5月4日
上午8:00—9:4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