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7名职教专业教师 3月9日报名截止(2)
2015-01-16 14:35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苏州市相城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审定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40%)+面试(60%)。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学科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2. 笔试方式及时间: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分为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两个部分。
试讲答辩:①采用模拟上课形式,模拟上课20分钟;②围绕职业教育理念方面进行答辩10分钟。
技能操作测试:主要从准确全面程度、熟练程度、创新潜质三方面评判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试讲答辩40%、技能操作测试6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https://www.szxcedu.gov.cn),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面试、笔试准考证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四、体检
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s://www.szxcedu.gov.cn)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六、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s://www.szxcedu.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