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请入围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逾期未按要求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
(一)愿意如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应在
2014年1月24日18:00前通过传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标题明确为“确认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2014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将个人电子照片作为附件上报。
(二)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
2014年1月24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标题明确为“放弃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自愿放弃参加2014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将个人电子照片作为附件上报。
对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但又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书的考生,我会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原则
我会综合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成绩形成综合成绩,并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等相关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我会承担。
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如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35%,专业科目成绩占综合成绩15%。
五、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有关招考规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
(一)请所有考生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手填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在职学习教育请注明);
4.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具体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的,请事先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我会,并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盖章后邮寄。
(2)社会在职人员需另外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如所在单位未制作工作证,需在同意报考证明中注明现工作情况)、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加盖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会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但须填写并邮寄《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见附件2)。
(3)目前处于待业状态的人员需另外提供:待业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需另外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以上材料(各一份)请考生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于
2014年1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寄出至我会人事部(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一号中国贸促会人事部综合处,邮编100860)。
(二)上述材料邮寄为复印件的,原件请于参加专业笔试时提交。
(三)考生应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对于逾期未提供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我会将取消其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资格,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将按规定递补人选参加面试和专业笔试。
六、递补考生人选事项
因考生自愿放弃、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出现递补情况时,我会将另行发布公告,公布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七、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中国贸促网(www.ccpit.org)上公布有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面试工作期间,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88075968 88075918;88075938(传真)
电子邮箱:hr@ccpit.org
附件:
1.
中国贸促会201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安排
2.
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中国贸促会人事部
【
推荐阅读】
2014国考面试课程 |
专岗专训 |
微信“1分备”轻松备考 |
江苏华图APP了解最新国考资讯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 |
面试评分表 |
历年面试真题 |
各部委面试时间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结果查询入口 |
调剂名单 |
五大注意事项 |
找回丢失准考证号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备考专题 |
备考资料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特殊标准 |
操作手册
以上即为《2014国考中国贸促会录用机关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公告(2)》全文,更多
国家公务员招考资讯,欢迎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前资料,及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li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