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录20名公安辅助人员
2015-03-03 11:17:2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扬州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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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现发布招录简章如下:
一、招录人员构成: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20名。
工作岗位:景区路面巡逻。
二、招录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献身公安事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力4.8以上,男性,要求身高在1.75米以上,体态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者条件优秀者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其他方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的。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该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扬州市西园饭店2号楼119室。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经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3、首次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试用期计入聘用期,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命令,不接受工作安排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辞退。
六、工资待遇:
1、月工资为2500元,包食宿,每月休息6天(连休),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本招聘简章由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61360860
附《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录公安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O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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