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01-26 10:01:4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淮安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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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编)2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15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6、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投递自荐材料,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按专业分类分批分期组织考试,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投档,未招满的岗位投档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1日。
2、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应聘人员就读学校、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按通知时间到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淮安市人民南路104号)人事科现场确认报名,并参加考试和体检,联系电话:0517-83962515。
考试前确认的报名人数未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开考比例的,则按相应比例缩减岗位本批次录取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批次招聘。岗位被取消的确认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