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解答(2)
2014-04-08 10:23:0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人力资源
添加人工客服
领取备考资料+考试咨询
六、报考需提供哪些材料的问题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并对两者一致性和自身条件的真实性负责。报名阶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信息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实际情况是否和所填报情况一致、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在资格复审时确认。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有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岗位的,还需按简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按时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八、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本次《招聘简章》规定,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通知考生,并允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关于专业科目考试的问题
专业加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专业加试内容及要求,由相关招聘单位在报名时向考生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关于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十一、哪些情形为考察不合格的问题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