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解答
2014-04-08 10:23:0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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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泰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关于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问题
1、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78年4月14日至199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2、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如: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关于岗位计划中“学历”及“其他说明”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
岗位计划中“其他说明”栏目所描述的内容非报考必须条件,仅供考生选报岗位参考。
三、关于回避问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负责人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关于户籍限制的问题
《泰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中关于户籍要求,一律以考生报名时(截止2014年4月18日)的户籍状态为准。
五、几种类型的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
1、社会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在进入体检前必须提供本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现役军人不可以报考。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凭落户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报考。
3、2013年及以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报考。
4、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不能报考;通过公开招考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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